活動斷層分類準則
發布日期:201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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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野外調查辨認斷層及不同使用者的需求,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採用以斷層活動之時代作為分類之基礎(張徽正等,1998),臺灣地區的活動斷層分為2類,隨著調查結果的進展,活動斷層的分類有可能由第二類改為第一類,所以,分類基礎並非等同地震潛勢或危險度高低,換言之,斷層未來活動風險與斷層的分類並無直接相關。
一、第一類活動斷層(全新世活動斷層)
- 全新世(距今10,000年內)曾經活動過的斷層。
- 錯移(或潛移)現代結構物之斷層。
- 與地震相伴發生之斷層(地震斷層)。
- 錯移現代沖積層之斷層。
- 地形監測證實具潛移活動性之斷層。
二、第二類活動斷層(更新世晚期活動斷層)
- 更新世晚期(距今約100,000年內)曾經活動過的斷層。
- 錯移階地堆積物或台地堆積層之斷層。